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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震防发【2009】49号文《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学校、医院等需要将峰值加速度提高0.05g进行抗震设防。请问根据抗震规范进行中震、大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包含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要求满足中震正常使用的建筑),在进行中中震、大震性能化设计时需要将峰值加速度提高0.05g吗?

提交时间:2023-06-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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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以下回复

http://www.cqdzj.gov.cn/zjzx_content.php?id=3211


重庆市地震局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2023-06-20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