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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庆地区重点设防项目现抗震管理条例要求执行6度设防地震下正常使用的要求,但根据地震局发文《中震防发[2009]49号》要求需要直接提高一度计算,现对于抗震管理条例采取6度中震弹性性能化设计,发现设计结果比提高一度采用7度0.1g计算结果要小,现在应该按哪个设计执行呢,是否还需要执行《中震防发[2009]49号》提高一度计算的要求?

提交时间:2023-05-31 14:11

专家回复
一般来说建构筑物抗震设计是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不同采用不同的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工程按照行业抗震规范,重庆市283号令规定了需要开展地震安全评价的重大工程,是需要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抗震设防依据,《中震防发【2009】49号》主要是针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结构如何进行抗震设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明确该项目是否属于学校医院类别,如果是,那就建议按照《中震防发【2009】49号》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重庆市地震局震防处

回复时间:2023-06-06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