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处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系统 发布日期:2023-01-28 11:19 浏览量:6244 打印本页

1.组织编制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规划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防震减灾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

5.负责财务管理、国库支付管理和资金监管, 指导、监督财务核算部门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监管。

7.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管理。

8.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