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防震减灾体机制机制改革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系统 发布日期:2023-07-25 09:38 浏览量:2583 打印本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7月28日唐山视察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当前,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进一步以社会需求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灾害风险防范,不断开放合作,充分统筹社会资源,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新格局。

推进防震减灾体机制机制改革,要更加突出灾害风险管理。从全球来看,人口和财富的增加、人口和财富向灾害高风险地区的集中和高风险地区的开发利用,导致地震灾害损失剧增。要高度重视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切实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前后衔接,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要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就必须强化灾害风险管理,提高防震减灾的针对性,提高政府防震减灾组织的科学性,提高公众对地震灾害危险的认知度,认真查找地震灾害危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将风险解决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前。

推进防震减灾体机制机制改革,要更加突出综合减灾。认真研究地震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地震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地震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应对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是一种综合性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及衍生灾害涉及众多方面,做好地震综合减灾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各方面的协同配合、统筹调度各类资源、多种手段、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与各行业的联动机制,综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推进防震减灾体机制机制改革,要更加突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加强部门间合作和资源共享,健全动员机制,加强地震灾情应急防范督促检查,发挥地方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依靠法治保障,加快形成专项法律法规为主干、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推进防震减灾体机制机制改革,要更加突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力量已成为防灾减灾救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地震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风险治理活动政策措施,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落实巨灾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和应急产业发展等支持措施,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防震减灾国民教育和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创建示范社区,组织自救互救和逃生避险演练。

总而言之,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