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系统 发布日期:2023-07-25 09:38 浏览量:2395 打印本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7月28日唐山视察时,提出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指明了防震减灾科学发展的新方向,是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基本遵循。

众所周知,地震并非必然导致灾害,当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脆弱性、暴露度叠加后形成灾害风险,就可能转化为灾害。从全球来看,人口和财富的增加、人口和财富向灾害高风险地区的集中和高风险地区的开发利用,导致地震灾害损失剧增。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人口、财富高度集中,经济持续聚集,地震灾害风险前所未有。要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就必须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提高防震减灾的针对性,提高政府防震减灾组织的科学性,提高公众对地震灾害危险的认知度,认真查找地震灾害危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将风险解决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前。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指出要从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向减轻地震灾害风险转变。减少地震灾害损失与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在工作理念上是不同的。减少地震灾害损失,一方面是讲地震灾害发生后,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本次灾害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于以后的工作,是基于之前发生的灾害损失大小来考虑的,即以之前地震灾害结果为导向,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是把工作做在灾害发生之前,是基于地震灾害各种成因的可能性及其风险大小来考虑,即以地震成灾原因为导向,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这一转变体现在工作导向、策略、阶段和措施都有不同,工作导向上,从以已经发生、地震灾害结果为导向,转变为从以地震灾害产生原因为导向,认识上进一步深化;工作策略上,从被动防灾救灾转变为更加主动防范地震灾害,理念上发生转变;工作阶段上,从侧重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转变为更加突出地震成灾之前,防范上将关口进一步前移;工作措施上,从针对、关注地震损失的大小,转变为基于地震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风险大小,措施上进一步精准发力。实现这一转变,才能实现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减轻地震灾害才能更加科学、全面、主动、有效。

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主要有4个途径:一是风险识别评估,包括地震监测预测、活断层探测、隐患排查、地震区划、安全性评价、震灾评估等方面;二是风险规避,主要在城乡规划、国土利用、重大工程设施建设时对地震活动断层合理避让;三是风险降低,包括工程设防与监督、减隔震技术应用、风险隐患治理、安全农居建设、地震预警、避难场所建设、科普宣传等;四是风险转移,主要包括巨灾保险和巨灾再保险等等。

由此可见,做好地震灾害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各方面的协同配合、统筹调度,需要统筹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与各行业的联动机制。